在有着“陕南明珠”美誉的陕西商南县,当地龙头企业豪迪集团曾为地方财税和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然而,如今这家企业却面临着虚假评估等外在因素的困扰。管理人员难以正常工作,工作人员人心惶惶。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
据微视点君了解,2015年豪迪集团公司原法人不幸因病去世,其时企业运营一度处于瘫痪状态。此震荡余波影响至今,加重了原董事长范为学突然去世后所遗留的债务清算问题。豪迪公司在长安银行商洛分行的金融借款中出现了短暂的本息支付中断,经长安银行商洛分行诉讼后,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豪迪公司偿还欠款及资金利息。豪迪公司对此尊重法院判决,正在积极分期履约,但是商洛中院仍然将豪迪公司所属的商南县城关镇任家沟村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证号:商国用(2013)第2268号]以及附属物等予以评估拍卖。这次拍卖引起商南当地群众不少争议。据豪迪集团反映,2014年,西安正衡评估公司曾受豪迪集团的委托,当时出具的评估报告对此土地估价6300万。时隔两年,商南县房地产价格仍在上涨,商洛华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居然评出1600多万的地价。两家评估机构针对这块土地的两份评估报告,竟然出现了近5000万的评估差额,实在匪夷所思。企业所受损失自然惨重,更值得关注的是,以降低近5000万的评估差额,也使该土地拍卖后所需要缴纳的营业税和附加契税大为减少,造成国家应征税收大量流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明确规定,评估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客观公正开展业务,保证评估报告的客观、真实、合理。评估机构应当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评估档案以及有关情况,不许恶性压价,支付回扣,也不许出具虚假评估报告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该法也不许他人以评估师本人的名义从事业务,或者冒用他人名义从事业务,也不许签署本人未承办业务的评估报告。
据微视点君进一步了解,华泰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这份评估报告上,资产评估师王金萍本人是商洛工程勘探设计规划单位领导,其签名不是本人,评估报告上图片也非执行单位。华泰资产评估公司在职资产评估师赵月成,同时为商洛财政局基建办在职员工。在商洛财政局基建办办公室看到,正门注明着赵月成的电话信息。
我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项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活动: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据以上事实,华泰公司所出具的这份评估报告明显存在不少违规违纪甚至违法问题,不知为何已作为司法拍卖依据并已执行。
据商南商界不少人士反映,不仅是豪迪集团本身所涉及的六份评估报告全部由华泰公司出具,而且在商洛多起资产评估中,举凡牵扯到法院对于执行对象的资产评估,华泰公司总会“及时”出现,并且华泰公司的评估一经出具,当地法院即就很快进入执行阶段,似有利益输送的嫌疑。
在商南经商的陈某瑛给微视点君诉说了相同的经历. 2016年商南县法院执行局领导安排商洛华泰资产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且评估公司在未查看任何房产资料,评估依据不全的情况下,将抵押给邓某的201.18万元(政府拍卖价)本人另已装修并辅助设施齐全的商业房产,实际已大幅度升值价值约300余万元左右,有意低估成150万元。陈某瑛申请重新评估,商洛华泰资产评估公司出具一个答复意见了事,明显违反司法程序。陈某瑛认为在法律文书出具上也有瑕疵,有将裁判和执行职能一人兼施的嫌疑。
同时,陈某瑛列举了商南县法院执行局领导的部分不当行为,该领导曾经是前任领导的专职司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私改档案,违规转为干部身份,本是执行局领导却参与部分审判业务,私自冒用审判员的名字,私自出具裁定书;私设小金库,违规将司法执行中收取的各种款项交入执行局私人名字设立的小金库中,一年收入数百万,去向不明。乱用职权、越权,出具裁定书,审判长和审判员毫不知情。陈某瑛实名提供新闻线索并附上自己的电话号码,他认为,商南县法院执行局领导违法乱纪有损国家公务人员形象,做法与行为及其恶劣败坏,对商南社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必须有人勇敢站出来,为社会正义发声。
土地虚假评估为何频发成为社会焦点问题
微视点君在百度上搜索 虚假评估 一词后发现,网络上报道评估公司违规操作,与法院存在利益输送的案例举不胜举,已成为社会焦点问题。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虚假评估屡禁不止的状况呢?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虚假评估屡禁不止的状况呢?据了解,当前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虽然较多,但大多数经过改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专业资产评估机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组织形式都以盈利为目的,竞争较为激烈,其内在的风险、责任约束不足,极易使评估失真,评估结果往往不能真实反映资产实际价值。这不仅令资产所有者权益受损,有时还会造成国有资产和国家税收收入大量流失。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年发布的《社会中介组织的腐败状况与治理对策研究》的报告中提出,在各种贪污腐败案件当中,利用会计师,评估师,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出具审计报告,财务资料,评估报告等文书的合法性,掩饰其贪污腐败等非法行为,以图蒙混过关,实现非法利益,是一些官员寻租腐败的惯常做法。在我过商业回落,行政寻租的腐败链条中,评估机构等社会中介组织参与和引发寻租腐败的趋势愈演愈烈,成为贪污腐败的”灰色通道“。针对当前社会上资产评估公司虚假评估的肆意妄为,对此有无法律约束?
针对此问题,微视点君采访了法律界人士,西北政法大学王兴运教授,对于此情况王教授谈了自己的看法:资产评估协会要切实担负起国家和社会赋予的重任,在维护资产评估市场秩序,协助政府管理评估机构,保证和提高评估执业人员素质,规范资产评估机构职业行为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以此来提高整个行业的职业水平和质量。王教授进一步阐述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要求评估行业要接受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对签署虚假评估报告的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评估专业人员违反的,管理部门停业从业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明确,评估专业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规定,给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评估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评估机构履行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评估专业人员追偿。
资产评估师对资产乱评最高可入刑五年
王教授进一步援引《刑法》条例229,230,231条:资产评估师出于主观评估过失造成严重后果,可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最高入刑三年;资产评估师出于故意虚假评估造成严重后果,可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最高入刑5年;如果资产评估师与他人合谋,则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按照《刑法》第266条规定,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那么除追究资产评估师虚假评估的责任外,评估机构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对此王教授明确表示:评估公司需要对评估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犯《刑法》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公司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微视点君注意到,2015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介绍《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情况时明确表示,确有一些司法拍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损害了当事人和其他竞买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撤销。目前豪迪公司针对此拍卖执行程序中存在的多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土地评估公司的评估问题,已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并向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执行监督程序,微视点君将追踪报道该事件进一步进展。(少华 苗娟 孝运)
来源:中国发展西部网